第1197章 看望萧博瀚

雪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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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又是跑了一个多小时,在天黑的时候才回到了新屏市,季子强今天喝的有点多了,车到了市委家属院的时候,季子强招呼了一声,就急急忙忙的要下车,想回去好好的休息一下。

    祝安比季子强先下车,只见他一把将一只外观考究的盒子塞到了季子强的怀中,随后关了车门,嘴里嘟嘟囔囔的,却不知道他说些什么。

    季子强只当那盒子里是什么小礼物,是以并不以为意,招招手,转身就离开了。

    到了家属楼的楼道,季子强方感觉到胃里酒精的翻腾,身上顿时燥热起来。他试图分散一下自己的注意力,便翻看身边的盒子。待打开盒子的一角,季子强不由得大吃一惊:那竟然装了满满一盒百元纸币!他脑袋里一片空白,浑身立刻便被汗水浸湿了,身上的酒立刻便醒了。这盒子起码有二十几万吧。

    季子强抱着盒子茫然四顾,他有心赶回去将钱交给祝安,却觉得这种举动未免有些幼稚,现在自己到哪找他,自己一个市长,抱着几十万元钱在满街找人啊,季子强索性硬着头皮往家走。

    回到家中,江可蕊开门时发现了季子强的神情的异样,关切的望着他急促扇动的鼻翼,季子强一手抱着那只盒子,一手拉着江可蕊三步并作两步地去了书房。待看到那几十捆百元钞票,江可蕊也惊得睁大了眼睛,沉声问道:“老公,哪来这么多的钱?!”

    季子强便将全部经过细说了一遍。

    江可蕊听静静地听完,沉默了好一会,才柔声问道:“老公,你打算怎么处理它们?”

    方明远道:“明天还给祝安,或者交上去!”

    江可蕊点头说道:“我看交上去也不好,会让别人说闲话,至于还给这老板,估计他也不会要的,这样吧,还是捐出去,听说今年贵州那面有灾情。”

    季子强想想也只能如此了,也就不在管这事情,看着江可蕊悉悉索索地清点着那些钱:整整三十万!

    第二日,江可蕊一早就把钱拿到了一个银行,按照一个全国救灾账号,把钱捐了出去,算下来,这一两年的时间,江可蕊已经帮季子强捐的不少了,有的钱能给对方退回去,但有的钱实在不好退的就只能这样处理。

    这样的事情季子强是不大管的,一上班,季子强刚到办公室,祝安的电话便打了过来,倒也不是追着问项目的事情,就是问候一下季子强,不过季子强还是让他不要心急,说自己抽时间给影视城的萧老板说说,主要是看对方的意思了。

    祝安忙说:“季市长啊,我可没有催促的意思,那个事情能成当然好,但不能成也没什么关系的,我就想和你交个朋友。”

    季子强笑笑,什么交朋友,官场,生意场中还有朋友吗?

    到了到午餐的时间,季子强就准备回家了,下楼却见南面墙壁前围了一群人在看些什么,大家还嘁嘁喳喳地说个不停,面上的表情均是古怪而曖昧,要知道大院中人大多都抱着低调做人的念头,像今日这种扎堆看热闹的情形倒是十分罕见。

    季子强不免好奇,便走近了去看,却是一张A4白纸,仔细瞧上去,见那纸上写着几行俊逸古拙的钢笔字:“本人龙学之,1960年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后进入市政府工作。三十年来,我自问一向工作兢兢业业,同领导、同事也能相处和諧,怎奈个人待遇始终在科级徘徊不前。本人工作至今先后经历七次副处级调研员的选拔,七次均通过笔试,七次均通过民主测评,却七次铩羽而归。又是四年一度的非领导职务选举之时,这也是本人最后一次参与竞争的机会。本人谨向各位同事保证本人将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这场竞聘工作中去,胜不会骄,败亦不馁,敬请各位同仁为我见证。”

    季子强自然认识这龙学之,算得上机关里的个才子,写得一手好文章不说,还是新屏市各个机关里尽人皆知的美男子,只是有些孤傲得在旁人看来不同情理。

    关于他的一则笑谈在机关里流传多年:曾经有一位秘书长的儿子结婚,下面的人自然要纷纷表示庆贺,秘书长则在一次单位的聚会上半真半假的表示将不接受任何随礼,以示廉洁。待到秘书长家里办喜事那天,这位龙学之当真是躲在家中充耳不闻,事后方知道整个市政府上至市长下至普通内勤,唯独他自己没有到场。

    经历过这件事情之后,龙学之的这种不近人情的形象仿佛日益深入人心,他自己索性再无顾忌,即使与市长遇到也将脑袋别到一边装作不识。

    季子强虽然不敢认同他的作法,却始终是对他抱有一种钦佩之意。在他看来能在这个权力场中保持这种超脱的姿态起码是需要勇气和某种勘破红尘的智慧的,至少自己是没有这种勇气与智慧的。

    不料龙学之今天却做出这种出人意表的事情来,看来他昔日的高姿态无非是一种刻意掩盖内心虚弱与恐慌的方式罢了。

    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讽刺:原本最超脱的龙学之,便最终为了微不足道的权力名分做出近乎疯狂的举动。可以想象他的这一举动肯定会再次将他再次置于无功而返的境地,那他即将到来的退休生活只能在无限的落寞与不平衡中度过了。

    季子强不由得暗自感叹,至少目前这个机关中还没有出现一个超越纷扰的智者。想到这里,季子强的心头竟有种吃了苍蝇般的不适。

    过了两天就是元旦节了,季子强却没有能好好的休息一下,政府在元旦有很多事情要做,会议也特别的多,新的一年到了,所有的工作都要好好的布置,但也就是在元旦的时候,季子强还是抽出了一天的时间在家里招待了一次萧博瀚夫妻。

    这次来季子强家里的却不是苏曼倩,是蒙铃,季子强看到蒙铃的时候也有点惊讶的,上次在王朝酒店见过一次,季子强当时记得萧博瀚说这也是他老婆,但总不能两个老婆换着来陪他吧?

    这也活的太潇洒了。

    后来季子强问起了萧博瀚,才知道苏曼倩已经到国外去了,在那面他们还有两个孩子,蒙铃生的是一个男孩,要大上一岁。

    苏曼倩生的是个女儿,由于孩子都很小,所有就没有带回国内,这也两个妈妈就商量着换着回去看孩子,另一个就在这里看着萧博瀚,如此看来,其实两个老婆也是有好处的,至少可以让老公很难有出軌的机会。

    蒙铃比起过去看起来成熟了许多,也内敛了许多,单单从外表看,你是绝对不会看出来这个女人曾经还是一个顶尖的杀手,当然了,做了妻子和母亲的人,不管是气质,还是性格都会有很大的改变。

    不过不得不承认,她依然还是很漂亮的,这一点并没有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改变,今天也是一样的,蒙铃染上了一头酒红色的长发,长发微卷着披泻下来,显得有些慵倦和叛逆。在不说话的时候,她脸上的表情依然是冷若冰霜的,细长的柳眉被她画上了深黑色,暗色的眼影下,被长睫毛盖着的双眼闪烁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光,那高窄的鼻梁,秀气中带着冷漠。

    对季子强这个曾经的柳林市的市长,蒙铃没有太多的感知,她只是知道这个人帮助过萧博瀚,也是萧博瀚的朋友,她和季子强真正的接触也就是上次来新屏市的时候,不过总体感觉季子强还不算太烂。

    对江可蕊这样的一个充满了知性的美女,蒙铃就显得更亲切一点,因为江可蕊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质,那种不温不火,雍容华贵的内涵,让蒙铃向往和尊重。。。。。蒙铃知道,江可蕊这样的女人,你千万不要认为她不解风情,有气质的女人会从时尚中冷静地发掘适合自己的因素。或者屏弃时尚,而崇尚自我,谁说这又不是一种时尚呢?有气质的女人懂得如何装扮自己。看似平常,稍不注意就会从眼前飘然而过,但当你止步注目,总是有一些看似不经意的雕琢会让你细细品味。看有气质的女人的衣着就如同看饥饿的狼——一碗清澈见底的水,品过之后才知道里面是加了盐的,嚓,我发觉我有点自恋的倾向了,这应该是精神病突发的前兆。

    不过说真的,有气质的女人确实爱看书,这一点正是蒙铃所缺少的。

    正是因为江可蕊有书的浸染,才变得更为温润、雅致,江可蕊的抬手投足、一招一式都流动着书的气韵,书与江可蕊相映成辉,江可蕊就是是一道风景,让人只能远观而不可亵玩,要是你才情出众,志趣相投,才有幸与之结得梅兰之交,与有气质的女人共事,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只觉心脾清凉静谧,所有恶俗的浊气侵入不得只能流离于九霄云外,缺其实有气质的女人就是一本好书。她不会任人翻阅,也不是每个人都读得懂。

    所有不管怎么说吧,书是一定要看的,特别是我的书,一定要看,呵呵呵呵。

    这样倒也不错,蒙铃和江可蕊就很快的聊了起来,而季子强和萧博瀚也说起了事情,季子强就记起了祝安的事,说:“对了博瀚,最近刚认识一家做工程的,就在我们邻市,我也去看了看,还算不错,你那面施工队伍够了吗?”

    萧博瀚摇头说:“还差很多呢,现在施工的人真不好找,又是年底了,很多都回家过年了。”

    “不过也不怕,到了开春,一个会躲多起来。”

    萧博瀚也点点头说:“开工也是放到开春之后,你说的这个老板让他最近到我那里去谈谈吧,只要不太离谱,应该就没什么问题。”

    “嗯,好的,还有你好像换到郊外住了,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季子强也是今天才知道,萧博瀚搬到飞燕湖附近的地方了。

    萧博瀚笑着说:“你每天忙的,我什么事情都给你说,那还不烦死你啊,我住在酒店很不方便,手下的人也多,我也不喜欢吵吵闹闹的环境,所以直接在飞燕湖附近买了一套别墅,这样清净许多。”

    “不会吧,这么快你都把房子买了。”、

    “嘿,这是一个省城的老板前些年买下来的,但几乎没有住过,我就捡了一个便宜,呵呵呵。”